达尔文3号重疾险在哪里买(有不足,勿忽视)

 

大家好,我是多多姐。

★先跟大家同步一个消息:达尔文3号重疾险在昨天正式上线

达尔文3号重疾险还未上线之前,就总有人问多多: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坑是什么?

不知道是因为保险真的给大家造成了恐惧,还是被所谓的“保险有坑”引导,导致看到一款产品,首先想到的就是“有没有什么坑”。

诚然,不存在完美的商品,包括保险。

☞在多多看来,保险的坑分为3类:漏洞、隐患、不足。

那今天,为了让大家更好的认识达尔文3号重疾险这款产品,我们来看看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坑有哪些:

1、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漏洞

2、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隐患

3、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不足

 

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坑——漏洞

所谓漏洞,就是产品责任有明显缺失,特别是一些高发病种缺失。

☞比如,以便宜著称的嘉和保重疾险,缺失高发轻症慢性肾功能障碍、高发轻症脑中风后遗症理赔十分严苛。

这个问题,老版的平安人寿平安福也是严重缺失高发轻症,而且缺失的更多。

回顾一下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基本保险责任:

 

★产品测评,具体可查看往期文章:达尔文3号:摊牌了,就是要打超级玛丽2号Max

再来看看达尔文3号重疾险高发轻症全面性:

 

高发轻症这项责任,达尔文3号重疾险都有覆盖,并将轻微脑中风提升至中症责任,提高了赔付比例。

所以,达尔文3号重疾险保险责任没有漏洞,更多是一些隐患、不足之处。

 

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坑——隐患

所谓的隐患,就是有潜在的危险,于保险而言,就是有潜在的理赔纠纷。

隐患一:“初次患有”定义严苛

之所以说严苛,是因为“初次”这两个字,而达尔文3号重疾险条款对初次的解释如下:

 

什么意思呢?就是同时满足4个条件才算初次患有,特别是

●在合同生效前出现与重疾、中症、轻症相关的症状体征,都不算初次患有。

如果不算初次患有,那也就会纠纷甚至拒赔。

☞比如,5年前有一次心电图检查异常,等待期后确诊严重冠心病,那就很可能会有纠纷,但前提是保险公司能证明严重冠心病跟这次心电图异常有必然联系。

也就是说,达尔文3号重疾险关于初次患有的定义存在纠纷的隐患。

隐患二:购买地区限制严格

达尔文3号重疾险由信泰人寿承保,于2007年成立,总部位于浙江杭州,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。

目前具有18家分公司,分别位于如下省市:

 

在投保地区这一块,信泰人寿限制比较严格,只有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常住地位于上述省市才可投保。

●关于这一点,建议大家不要冒这个险,前段时间刚看到一个真实拒赔案例:☟

☞一位云南小伙伴买了信泰人寿的产品,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投保地区而拒赔。

当然,最后法院支持投保人的申请,判信泰人寿赔偿。

虽然赔了,但打官司这个事,想必大家都不太愿意参与吧。

 

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坑——不足

所谓的不足,其实就是拿自己的短处去跟别人的长处比,而这样的不足竟然会被称之为“坑”。

就好比拿身高180cm的男性跟身高160cm的女性比身高,觉得高就是优势,可女性还能生孩子呢。

不足一:中症中度脑中风二次赔付要求新发

根据历年保险公司理赔报表,轻微脑中风非常高发。

达尔文3号重疾险将轻微脑中风提升至中症,虽然提高了赔付比例,但理赔标准较为严苛。

关于这一点,市面常规是“二选一”:

✔要么做肌力鉴定达到III级或III级以下

✔要么是无法完成6项基本生活活动中两项或两项以上。

而达尔文3号重疾险要求必须做肌力鉴定。

少了一个选择,相当于变相提高了理赔门槛。

至于中度脑中风二次赔付,本来第一次理赔就门槛高,第二次还要求必须是新发,就更难了。

脑中风这个病,复发概率要远高于新发概率,但难归难,至少“人无我有”就算进步。

不足二:原位癌二次赔付要求不同部位

按常理来说,原位癌再发包括如下四种情况:新发、复发、持续、转移。

达尔文3号重疾险原位癌二次赔付要求所处器官不同,也就是只保障新发或转移至其他器官。

显然,理赔概率也随之降低。

但同样,“人无我有”就是进步。

不足三:不典型心肌梗塞理赔严格

对于不典型心肌梗塞理赔要求,市面常见是2类:

  • 一类是4个条件满足2项即可
  • 一类是2个条件必须完全满足才可以

目前来说,按后者理赔标准的产品占大多数,达尔文3号重疾险也是如此,需要完全满足2个条件才可。

但有一点也不得不说,达尔文3号重疾险对于高发轻症慢性肾功能障碍的理赔标准非常宽松。

绝大多数产品对于慢性肾功能障碍理赔要求,从时间来说,要求持续180天。

但达尔文3号重疾险要宽松不少,仅要求持续90天,足足减少了90天。

 

以上就是达尔文3号重疾险的坑,在多多看来,并不影响产品本身的表现。

诚然,每款产品都有不足之处,但前提是得知道这些不足,并且能接受它。

就相当于权衡利弊,利大于弊,那可以尝试,但弊大于利,那就不建议。

还是那句话,保险并不是个简单的买卖行为。

综合保险责任保费理赔标准健康告知等等,在其中找到平衡点,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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